孕期保健科:0374-211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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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0374-3322927
综合服务台:0374-2117878
医保政策咨询:0374-3362161
冬季工作时间
上午: 8:00-12:00
午间门诊
12:00-14:30
下午: 14:30-17:30
投诉电话:
0374-3364969(工作时间)
13298230768(非工作时间)
市卫健委投诉电话:0374-6066289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冷却塔改造”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规格、数量、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四)项目预算金额:98000元;最高限价:98000元
(五)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
(六)交付地点:许昌市妇幼保健院(许昌市青芳街39号)
(七)分包:不允许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必备)
(一)企业(公司)及法人证明文件
1、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
2、企业(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
3、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章)。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投标。
(三)在河南省注册且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有资质的公司。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9月10日 9时,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地点: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管理科(许昌市青芳街39号)。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 9月10日9时。
2、开标地点:许昌市妇幼保健院15楼会议室(许昌市青芳街39号)。
五、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原有2台的冷却塔运行噪音较大,冷却塔传动系统为电机直联齿轮箱传动,风机为窄叶片高速风机。
2、现将原有2台冷却塔的齿轮箱传动系统传动改为皮带传动,并采用宽叶片风机,以较低的转速运行满足冷却塔散热,有效地较低冷却塔的运行噪声,改造后在四邻院内噪声检测符合国家标准。
(二)招标文件到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管理科报名领取(投标人报名需携带“二、投标人资质要求”等材料)。
(三)采购标的执行标准:符合冷却塔噪声国家标准。
(四)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本项目中须承诺在采购方指定地点完成,且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2、投标人须明确服务内容及提供产品的性能参数,污水执行标准;否则为无效投标。
3、专利权:投标人应保证用户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4、投标人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5、质保期限:一个制热或制冷周期(4个月)。
(五)验收标准
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1、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验收。
2、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和承诺验收。
六、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六、资金支付
(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二)支付时间及条件: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总金额的5%在一个制热或制冷周期之后15日内支付。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2、地址:许昌市青芳街39号
3、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1863740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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