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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产筛室:0374-3173566
急诊科:0374-33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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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咨询:0374-3362161
冬季工作时间
上午: 8:00-12:00
午间门诊
12:00-14:30
下午: 14:30-17:30
投诉电话:
0374-3364969(工作时间)
13298230768(非工作时间)
市卫健委投诉电话:0374-6066289
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服务对象及家属: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日趋复杂严峻,南京等地发生聚集性疫情,为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敬请认真阅读并积极配合执行。
一、门诊就诊
1. 主动告知医护人员有无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及江苏省南京市、云南省瑞丽市、辽宁省大连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南张家界等旅居史,并主动报告有无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临床症状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不得隐瞒。
2. 所有来院人员请提前准备好健康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遵守咳嗽礼仪和“一米线”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3. 发热儿童请到预检分诊处就诊。成人发热患者请到设有发热门诊的综合医院就诊。
二、住院管理
1. 住院患者及其陪护须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者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2. 严格执行住院患者及陪护管理制度,谢绝家属探视,陪护人员固定,执行“一人一陪护”。
3. 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串门、不握手、不随意走动、不随意摘下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避免交叉感染。主动配合每日健康监测,不得瞒报、谎报健康状况。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所有人员佩戴口罩,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