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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由许昌市教育局主办、许昌市妇幼保健院承办的许昌市2017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位培训班圆满结束。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儿童膳食安排、膳食营养计算与分析、《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保育保健》解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解读、儿童常见疾病及传染病诊治、托幼机构卫生消毒管理、幼儿园常见意外事故的原因及处理、心肺复苏急救技能操作、托幼机构儿童入托体检和职工健康体检相关事项等内容。
经过三天紧张的培训,并经现场理论测试,进一步提升了与会人员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工作职责与任务,受到了一致好评。
据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常连枝介绍,承办这次培训班,是我院作为“政府的医院,人民的医院,一家负责人的医院”的积极作为,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妇幼保健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着以下主要职责:一是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二是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三是定期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四是对辖区内承担托幼机构儿童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专业技术的指导和培训;五是定期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交流经验、学习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收集信息,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相关依据;六是我院作为许昌市唯一一家地市级妇幼保健院,还负责对当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