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保健科:0374-2117826
产一病区:0374-3367890
产二病区:0374-3364975
产三病区:0374-2117988
孕妇学校:0374-2117996
产后保健科:0374-336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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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一病区:0374-3364957
儿科二病区:0374-2117961
新生儿科:0374-3363256
儿童康复科:0374-2117831
儿童保健科:0374-339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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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病区:0374-336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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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室:0374-3363708
出生证明办理室:0374-3122135
预约四维彩超:0374-3363136
民生产筛室:0374-3173566
急诊科:0374-3322927
综合服务台:0374-2117878
医保政策咨询:0374-3362161
冬季工作时间
上午: 8:00-12:00
午间门诊
12:00-14:30
下午: 14:30-17:30
投诉电话:
0374-3364969(工作时间)
13298230768(非工作时间)
市卫健委投诉电话:0374-6066289
我市贯彻开展河南省民生实事预防出生缺陷免费产前筛查、新生儿筛查项目已经快5个月了,截止目前,在许昌市妇幼保健院享受此项免费服务的人已经有10973人,其中有您吗,如果您或您的宝宝还没有享受此项政策,请抓紧时间吧!
服务对象
1、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河南省户籍但女方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2、驻许军人及其配偶。
服务内容
孕妇两项检查,新生儿“两病”和听力筛查
孕妇:
1、产前四维彩色NT超声筛查(时间为孕11—13+6周)(160元);
2、产前血清学筛查(时间为孕15-20+6周)(140元);
新生儿:
1、一次苯丙酮尿症(PKU)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筛查(以下简称“两病”筛查)(45元);
2、一次听力筛查服务(55元)。
服务地点
1、符合条件的孕妇可到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免费产前筛查服务中心享受相关服务;
2、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可到许昌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儿保科享受相关服务。
需要带什么证件
1、孕妇本人为河南省户籍者,需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即可到许昌市妇幼保健院享受免费筛查服务;
2、如果丈夫是河南省户籍而孕妇不是,则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省外流动人口,孕妇凭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可到许昌市妇幼保健院接受免费筛查服务。(未办理居住证者,可在我院先行自费筛查,待居住证办理后,凭相关手续再到我院进行报销。)
4、驻许军人及户籍不在本地的驻许军人配偶,凭所在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到许昌市妇幼保健院享受免费筛查服务。
这两类四项检查应在什么时期进行最为合理、有效?
1.四维彩色超声筛查
本项目孕早期免费筛查的最佳时期,怀孕11周~13周+6天超声检查。
2.血清学筛查(唐氏筛查)
这项筛查的最佳时间是怀孕15周-20周+6天,适宜的胎儿数为单胎。
3.新生儿“两病”筛查
最佳采血时间为出生72小时后至7天内,并充分哺乳,最迟不要超过出生后20天。
4.新生儿听力筛查
正常出生新生儿应在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完成初筛,未通过者及漏筛者于42天内均应当进行双耳复筛。未通过复筛的婴儿需要3月龄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听力障碍诊治机构进一步确诊。
免费筛查小提示:
采血需要空腹。月经不规律的孕妇采血时需要提供一周内的彩超报告。根据全省统一的技术规范,预产年龄≥35岁的孕妇,双胎及多胎孕妇本身已经属于高风险,均不适宜进行血清学筛查(唐氏筛查),建议直接进行产前诊断(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