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保健科:0374-2117826
产一病区:0374-3367890
产二病区:0374-3364975
产三病区:0374-211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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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咨询:0374-3362161
冬季工作时间
上午: 8:00-12:00
午间门诊
12:00-14:30
下午: 14:30-17:30
投诉电话:
0374-3364969(工作时间)
13298230768(非工作时间)
市卫健委投诉电话:0374-6066289

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记录;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委培生、定向生、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要求
计划招聘19名人事代理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许昌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许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xcfybj.com/)、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需先通过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后,携带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许昌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
③所有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高中以上);
④所有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过期视为不合格);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
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⑦研究生报考岗位需提交专业方向证明(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硕士学位审批表、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三者任选其一);
⑧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或相关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及证件材料。
⑨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如招聘岗位条件中不作要求的可不用提交。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将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xcsfyzp@163.com。邮件命名主题为“姓名+专业+学历”,否则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8:00至11月19日17:30。
3.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9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确认地点在许昌市妇幼保健院15楼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若因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到许昌市妇幼保健院15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报考01-08岗位的需参加面试,报考09-11岗位的需参加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技能操作考试满分1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
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技能考试成绩。
3.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09-11岗位根据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
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50%,仅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笔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仅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序。
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相同岗位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达不到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档案造假的,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手段被发展为中共党员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均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依据相同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八)聘用和待遇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医院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院前急救岗位,服务期不低于10年,且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整岗位要求。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党办进行全程监督;市卫健委人事科教科、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工作机制和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再监督。
六、信息公布与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4-3369697(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0374-312359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